单 位: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各单位:
根据上级部门和学校关于教育财政经费通过校内二次分配安排的研究性项目经费使用的相关规定,使用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经费(含科研启动费等)支付外协科研合同费用,不属于《广东工业大学外协科研合同及经费管理办法》所列范畴,须按照广东工业大学相关采购管理办法,履行招投标或零散采购流程后,方可按照招投标或零散采购的相关结果,进行采购,签订合同,进行支付。
特此说明。
请遵照执行。
发展规划处 科技与人文研究院
人事处 财务处 招投标中心
2019年12月20日
(联系人:尹老师 电话:39322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