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集中采购限额标准及采购方式
1.根据《广东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版)》文件的要求,凡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无论金额大小都要进行集中采购采购。
2.货物及服务采购项目
(1)项目预算金额在2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不含)的采购项目,委托采购招标中心采用校内自主招标、电子竞价、自主询价方式采购。
(2)项目预算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采购项目,委托采购招标中心采用政府采购方式中的公开招标、竞争性磋商等方式进行采购。
由于进口科研仪器设备货运周期较长,为避免影响项目执行进度和教学、科研计划,请有进口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计划的单位尽早开展进口产品需求调查及采购立项工作。
3.科研采购绿色通道
具体适用范围及采购方式和程序见《进一步完善我校科研项目资金采购管理的意见(试行)》(广工大规字(2020)19号)
4.教学科研设备立项及采购详见《教学科研设备采购指南》
二、政府采购意向公开
1.项目预算金额≥100万元的政府招标项目,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政府采购项目意向公开需要在采购公告30日前发布。具体请查看2021年9月7日发布的校内通知《关于调整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
2.请今年有设备更新采购项目任务的有关负责人,要及时(可提前)申报项目意向公开。
3.已发布政府采购意向公开的项目,尽快编制采购需求,进行项目立项。
三、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调查
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 财库 [ 2021] 22号文)及《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工作的通知》(粤财采购函〔2023〕29号)的规定,各单位对应当开展需求调查的项目,按规定在立项前开展项目需求调查。具体内容请查看2023年4月14日发布的校内通知《关于加强我校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调查工作的通知》。
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规定,按规定对于下列采购项目,应当开展需求调查:(一)1000万元以上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3000万元以上的工程采购项目;(二)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采购项目,包括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等;(三)技术复杂、专业性较强的项目,包括需定制开发的信息化建设项目、采购进口产品的项目等;(四)主管预算单位或者采购人认为需要开展需求调查的其他采购项目。”
四、集中采购方式及所需工作时间(从我中心受理项目到发布结果公告)
1.政府招标(项目预算金额)≥100万元):政府公开招标一般约40天;竞争性磋商一般约30天。
2.校内集中采购(20万≤项目预算金额<100万元):自主招标、自主询价一般约25天;电子竞价一般约20天。
五、采购合同的签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以及《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公开和备案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粤财采购函〔2019〕80号)的有关要求,属于政府采购的,采购人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一般合同的拟定、审核、签署约20-30天。
六、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情况报送
为规范政府采购合同按期履约,减少学校面临的法律风险,加快资金使用效率,请各单位务必重视合同按期履约,安排专人负责,及时报送政府采购项目履约进度(到货、验收、付款等情况)给采购招标中心,采购招标中心将定期督办逾期政府采购项目合同。
七、其他
以上工作环节需时为工作正常进行所需时间,非正常情况下如遇耽搁(采购文件、评审结果等无法及时确认)、采购失败、项目有质疑投诉、政府采购计划系统备案和审批的修改重报等情况,采购时间相应顺延。
重要提示:综合采购业务时间数据统计分析,各部门在10月31日前委托采购政府招标和校内集中采购项目,则有望寒假前完成项目的招标采购、合同的签署和付款。
如有采购业务相关问题,请联系采购招标中心工作人员,我们将为您提供详细咨询服务。
咨询QQ群:190432652
联系电话:计划科39340032,业务科39322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