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广东工业大学采购招标中心
登录系统
登录会员的工号。
登录会员的密码口令。
用户注册
*
登录会员的姓名。
*
登录会员的工号。
*
*
长度为8-14个字符,由数字、字母组成
,不允许有空格
*
确认密码与密码保持一致。
密码更改
密码需以字母开头,长度在8-18之间,必须同时包含字符、数字并且同一个字符不能连续出现4次
logo
最新消息 关于做好2024年上半年学校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新闻公告
新闻公告

转发关于印发《工作站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的通知

【信息时间:2024-03-11     阅读次数: 671【我要打印】 【关闭】

各单位:

为提高工作站政府采购需求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公平竞争原则,优化营商环境,营造良好的产业生态,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工作站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以下简称《需求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购人采购工作站应当按照《需求标准》实施相关采购活动。

二、对于既包含工作站、数据库等软硬件产品也包含集成服务的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合理划分采购包,尽可能将工作站、数据库等软硬件产品与集成服务分包采购。采购的工作站、数据库等软硬件产品总额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应当单独分包采购。

三、采购人应当加强采购需求管理,按照《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要求,结合具体应用场景,根据《需求标准》确定采购需求,明确所需工作站的功能、质量等指标要求,并据此编制采购文件。

采购人应当将《需求标准》中加“*”的指标纳入采购需求,并作为采购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其中,乡镇以上党政机关,以及乡镇以上党委和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及部门所属为机关提供支持保障的事业单位在采购工作站时,应当将CPU、操作系统符合安全可靠测评要求纳入采购需求,其他单位可不在采购需求中提出此项要求。对于未加“*”的指标,采购人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自行确定是否纳入采购需求。

采购人在采购需求中,可以对《需求标准》中的指标提出更高要求,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增加《需求标准》以外的指标,但不得超出实际需要。

四、供应商在投标、响应环节出具关于所提供工作站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承诺函的,即视为相关产品符合要求。采购人在供应商投标、响应环节不得对工作站进行检测、认证,也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检测报告、认证报告。

五、采购人应加强履约验收管理,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对供应商提供的工作站进行验收,必要时委托依法取得检测、认证资质的机构进行检测、认证。对于供应商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工作站的,采购人应当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

六、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工作站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

具体通知要求详见

关于印发《工作站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的通知财库〔2023〕32号

 

 

附件内容下载,请点击转到广工公示公告网

广东工业大学 采购招标中心 2015 © 版权所有  

粤ICP备05008833号

当天访问量:49635 总访问量:54615823 站内点击排行

技术支持:广东广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18933946212

友情链接:

广东工业大学招投标中心官方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