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省教育部门进口产品清单管理使用的通知
各有关学校:
8月份,广东省教育部门进口产品清单导入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计划系统,经过部分高校一个月的需求对接、模块运用、功能调试,目前,清单内进口产品计划申报系统初步建设完成。为确保采购效率,现将进口产品清单使用管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计划申报
省直教育系统采购人采购的进口产品属于清单范围内的,通过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计划系统,申报清单内进口产品采购计划,具体操作程序详见附件。
二、申报材料
(一)系统上传申报材料
1.申报单位采购清单内进口产品计划汇总表(纸质版盖章扫描件)。汇总表内需包含产品名称、教育部门进口产品清单中对应产品名称、序号、数量、预算单价、预算总价、项目名称、资金来源。
2.财政部门资金文件(复印件或传真件扫描件)。跨年度使用预算资金的,还需提供上年度财政资金结转证明(学校财务处盖章)。
(二)纸质申报材料
申报计划的同时,需将采购清单内进口产品计划汇总表(纸质版盖章)送教育装备中心采购办存档。
三、清单管理
1.采购清单内产品不需另行组织专家论证,拟采购的清单内进口产品名称应与教育部门进口产品清单名称一致。
2.依托广东省教育部门政府采购项目管理系统对清单内进口产品采购实行统一管理,凡采购的进口产品项目属于清单范围内,且已在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计划系统备案的采购计划,按要求录入管理系统后,即可执行采购程序。
3.采购进口产品清单外的产品,申报程序和要求按照原来的规定执行。
4.教育部门进口产品清单原则上适用期为一年,根据实际情况确需调整的,按省财政厅有关要求和教育厅制定相关程序增减清单内容,并报财政厅备案。
(联系人:陈亮、林秋君,联系电话:37636405)
附件1:广东省教育部门进口产品清单内产品采购计划操作流程
广东省教育装备中心
教育采购管理办公室
2016年9月14日
广东工业大学招投标中心官方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