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政府通用类采购(包括教育部门协议采购)顺利进行,做好风险防控措施,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特将相关注意事项提示如下:
一、对于总价在3万元以上的采购项目,应提供由用户部门按内控程序确定供应商的有关资料(如询价记录表、会议纪要等)。
二、适用自主采购的情形:
(1)批量集中采购、网上竞价、定点竞价失败或采购人通过网上商城发布商品需求后规定时间内无电商响应的采购项目。
(2)电商报价或定点议价报价高于执行平台以外的其他渠道采购价格的货物类采购项目。
三、实行自主采购的用户,应按政府相关规定提供比价文件(下载中心查询模板)。
采购总价在3-20万元的采购项目,用户上传比价文件,并将部门盖章后的纸质版比价文件送到行政楼201;总价在3万元以下的采购项目,用户上传比价文件即可,无需提交纸质文件。
四、同一预算项目下同一品目的采购项目,不得故意分拆为多个采购项目。